七天中文 - 都市言情 - 活着之我是福贵在线阅读 - 第八十四章 杜善英的提醒

第八十四章 杜善英的提醒

        久晴必雨,半夜的时候,一场春雨悄然将整座云溪县城笼罩,给这片红色土地带去充足的养分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下了雨,但是温度却没怎么下降,徐福贵睡的香甜无比,第二天早上甚至还不想起床。

        低头一看,家珍俏丽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疲惫和满足,长长的睫毛弯出好看的弧度,嘴唇红润,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一口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汪!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声响亮的狗叫突然在整座村子里响起,一听这狗叫声,便知道是王喜家的那只狗。

        徐福贵回过神来,轻手轻脚起床,简单洗漱一下,去看了看剩菜剩饭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家伙,昨晚的饭菜是一点儿没剩。

        能理解,自从过年到现在,整整一个多月没有吃肉,好不容易吃了顿腊肉炖鲫鱼粉条,胃口肯定比往常好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经历过的人,永远不知道一个月不吃肉是什么滋味。

        徐福贵他自己本来就是少爷出身,格外喜欢吃肉,上辈子落魄以后,倒是逐渐习惯不吃肉的日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八十年代春风吹遍大地,他占了个孤寡老人的身份,新兔对他特别好,每月免费的米肉送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加上他自己闲不住去种田,每日都能吃上肉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随着年龄越来越大,还占了个长寿老人的名头,经常有地方上的领导开看望。

        村里年轻人说,长寿老人是一个地方的招牌,也是那些领导的政绩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懂这些名堂,但是好处是实实在在得到了的,不仅有吃不完的米肉蔬菜,领导还给他修建了楼房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此一来,反倒把他胃口养出来了,几乎顿顿离不开肉。

        重生回来好是好,但吃不上肉这点,确实让人很难受。

        摇摇头,甩掉脑海中这些有的没的想法,点燃灶火,准备煮红薯粥。

        吃完早饭,在家珍关切的眼神中,他和来顺背着背篓,走进晨雾之中,朝县城走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路上,来顺一直揉着眼睛,止不住的打着哈欠,路上绊着石头,差点儿摔了几跤。

        徐福贵止住脚步,开口说道:“来顺,你回去再睡会儿,以后我一个人去县城做生意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来顺一听,睡意立马消散,脸上满是着急的神色,“少爷,你可不能扔下我,我一点儿都不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徐福贵摇头,“不是,只是县城的生意我一个人就能做,不用你每天跟着我起早天黑,还不如帮着干家里的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仔细想想,就算没有来顺,他一个人照样能忙活过来,大不了手脚勤快一点儿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没了来顺,他反而能把空间拿出来用,每天赶路不用背着沉重的背篓,可以一身轻松的走路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不是说来顺并没有用,留来顺在家里,一方面可以照顾老人,另一方面,可以多照顾田地里的活儿。

        来顺松了一口气,试探问道:“不是嫌弃我?”

        徐福贵敲了一下他的脑袋,将他的毡帽给敲歪,“脑子里都在想着什么玩意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来顺依旧不舍,“少爷,我想跟着你一起干活,我自己不知道该干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徐福贵翻了个白眼,“随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来顺赶忙跟上他的脚步,嘿嘿笑了两声,圆滚滚的眼睛四处打量。

        突然,他拉了拉徐福贵的袖子,“少爷,你看,这不是白寡妇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徐福贵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,确实是白寡妇,穿着一身水红色的旗袍,头发梳的整整齐齐,身材惹人注目。

        徐福贵扫了一眼便收回目光,“走,又不是你女人,盯着别人看算是什么道理?”

        来顺收回眼神,“我就是好奇她大早上的要到哪里去。”他嘀咕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走出村口,来到无名河道,徐福贵踩在凸起的列石上,头也不回的问道:“你还喜欢白寡妇?”

        来顺猛的摇头,“我才没这么下贱,人家都和龙二滚床单了,我凭啥要念着她?”

        徐福贵仔细看了一下他的神色,不似作伪,笑骂道:“来顺,你这脑袋也不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来顺得意仰头,“我本来就不蠢,只是懒得去琢磨事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毛毛细雨落在路边杂草上,苍翠欲滴,一股股野草的味道在鼻尖打转,其中夹杂着泥土的味道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脚步很快,一个半小时便来到了县城。

        相比较于年后,这段时间县城要热闹许多,最受欢迎的依旧是种子铺。

        家家户户的庄稼汉都离不开种子铺,不管路程多远都得来种子铺逛一圈。

        好不容易来趟县城,当然得买些家里缺的东西,街道变得热闹无比。

        徐福贵摆好卤肉摊子,徐记卤味四个大字格外显眼,他气沉丹田,浑厚响亮的吆喝声传遍整条街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卤味,好吃的卤味,都来看看啊,保管你吃了还想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福贵,我坐在酒馆里都能听到你的吆喝声,给我来两个卤鸡蛋。”杜善英发出爽朗的笑声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依旧穿着一身灰色的格子的确良衣裳,没有戴帽子,头发盘起来用簪子束住,脚上的高跟鞋换成了布鞋,精神抖擞。

        徐福贵将两个褐黄色的卤蛋递过去,“多谢杜老板来照顾生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杜善英接过卤蛋,“那你也得来照顾我的生意,有时间多来我那儿坐坐,我再和你们说说北方是个啥样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来顺咧嘴笑了笑,“好哇,又有酒喝,还有故事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徐福贵拱拱手,“有时间一定来,杜老板不嫌弃就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杜善英摇头,“高兴还来不及,其他人都不爱听我说话,说我都是在乱说,不像福贵你,好歹读过书,见识和其他人不一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来顺假装不高兴,“杜老板,你咋光夸我哥不夸我,我也爱听你说话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杜善英知道他的性子,开玩笑道:“你个憨货,就是听个热闹,平常问你有啥想法,通通一问三不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没错,平时杜善英不光在介绍北方新兔,还要询问他们自己的看法,经历过新兔思想熏陶的徐福贵往往能提出让她眼前一亮的说法。

        每次酒喝完起身离开的时候,杜善英还会郑重提醒:“福贵,来顺,这世道乱的很,这些话可不要拿出去宣扬,不然那些穿黄皮衣裳的大兵要提着枪杆子来家里堵你们......”